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年度联通法律顾问

   日期:2017-05-30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年度法律顾问

工作总结

 

第一大部分法律咨询及合同审查方面:

    从2014年6月到2014年6月,共审查合同一百多份,对其中约30份提出了修改意见;

    接受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约三百件,其中大多是与合同及客户投诉有关的法律咨询。

以下为部分举例说明的合同修改内容及咨询内容:

 

1、合同方面:

2014年5月16日《横县六景福景新城商铺买卖合同》

 法律意见:合同第十五条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3项处理”,必须将“第2项”更改为“第1项”,并约定好第1项中的退款期限及违约金额,否则该合同不能订立。

2014年5月30日《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软件采购合同(渠道巡更系统软件升级采购)》

法律意见:合同总体没问题,建议签订时修改以下条款:9.1中的“按相关厂家规定”修改为“按相关法律规定”。14.1.1中“甲方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货款金额的10%的违约金。”修改为

“甲方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款的,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014年6月3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的第十七条第4点中建议选(1),买受人在出卖人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办产权证,可以退房,否则有可能无法办到房产证,甚至开发商有可能将产权证办到别人名下,从而房和款两失,风险非常大,如果对方不愿意改,是否签该合同,请领导审定。

    2014年9月22日《2014年中国联通广西基站综合配套新建(一期)工程南宁东苏路监控杆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已核,无法律风险。如果监控杆没有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全,建议先使用后付费。

   2015-01-30《坐席外包合作协议》北京巴士壹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将六(二)中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修改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15-02-12《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联通南宁分公司校园宽带合作协议》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建议将“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修改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其它条款没有问题。

   

  2015-02-26《租赁合同(园湖厅)》南宁市手表厂

建议将合同中第六条1中的“千分之二”过高,建议最好改为“万分之二”。

 

  2015-04-29《2014年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马山县同富街营业厅铺面采购合同》

建议修改内容为: “否则买房有权终止合同”修改为“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本交易先支付近一半房款再过户存在一定的风险,但介于本交易已经与卖房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谈判,如果确定该房已不存在抵押或被法院查封等其它权利瑕疵,卖房人本人无犯罪或在法院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有一定信用,则可以在一定风险下进行交易。

 

2015-04-29《GX南宁邕宁中和新安租赁合同》

律师意见为:仅提供了房屋买卖合同,不知道黄朝进是否已经获得了产权,应该提供房产证,否则最好按年支付租金,以降低风险。

 

2015-05-07《江南水街五一东路营业厅租赁合同》广西全盛投资有限公司

律师意见:本合同附件仅仅提供的村委会证明是复印件,没有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当由村委会出具证明给联通公司,证明产权是村委会的并且同意转租,还应当明确转租给全盛公司的期限到什么时候。

    

2、咨询方面:

因马山联通分公司的韦玉江在洪水中意外死亡,为该事件提供多次法律服务,为联通公司依法正确处理该事件的后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因唐健涉嫌侵占公司财产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一事,提代法律服务,为该案作全程的法律服务进行法律策划,在律师帮助下确立了先刑事后民事的处理原则,并引导办案民警在第一阶段按先明确罗广城交付唐健充值卡数量及交会时间,再由唐健确认是否收到,唐健如确认收到,再问话唐健确定交付给经销商的数量时间,与经销商确定收到的数额进行对照,杜绝经销商瞒报的行为,通过对第一阶段公安收今集的资料(包括唐健与受骗人签订的合同、汇款单据、往来短信等等)结合领取充值卡的数量、充值卡使用数量使用人群等情况进行法律分析,明确联通公司在此事件中的责任,进而与索赔对象(受骗人)进行沟通形成处理意见及赔偿意见,第三阶段,如联通与索赔对象无法达成和解意见,则会进入第三阶段,诉讼阶段。

此外,通过电话及其它形式进行法律咨询近二百件,因数量大没有进行记录。

 

西乡塘上尧街道办事处陈西村委会因清理城市管网强强剪中国联通公司网线一事,发律师函,内容如下:

律 师 函》南宁市西乡塘上尧街道办事处陈西村民委员会:

因贵村委会擅自强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在贵村委会架设的网线,严重造成联通南宁市分公司的信誉和财产损失,这是严重的侵权和违法行为,联通南宁市分公司已经委托本所律师处理此事。

贵村委会擅剪网线和强制拆除网箱为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中断网间互联互通或者接入服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根据上述规定,相关部门可以视贵村委会侵权情况,可以对贵村委会处以100万元罚款。

刑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
  (三)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二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五万(用户×小时)的;
  (四)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二小时以上不满十二小时的;
  (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因此,贵村委会行为也有可能触犯刑律,构成刑事犯罪。

联通公司也将视侵权事件发展情况,追究贵村委会的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你好!南宁市誉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起使用我公司10M专线(后期使用南宁市誉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凯天大酒店名义续签专线至14年12月),至2014年5月合同期满,我方计划以书面函方式通知对方因投入成本过大,我方决定不再与续签固话协议,并于1个月后做拆机处理,我方现想发函通知对方不再续签协议,应在什么时间发函适合?请徐律师给出指导意见。

答复:应当以14年签订的续签合同为准。如果合同约定14年12月到期合同终止,则不需要发不续签合同函;如果合同约定自动延续一年,则应当在今年底发函,因为现在属于自动延续的合同履行期。

 

3、专业服务方面

因联通公司员工侵占公司财产及假刻公章以联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诈骗联通经销商,涉嫌公司侵占罪及合同诈骗罪一事,该案涉及联通公司是否需要因唐健一案对外承担近千万资产的法律责任,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利益,需要对唐健一案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清理,从法律角度分析定位,以最大程度保障甲方的权益,最大程度避免在此案中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本律师通过与唐健案所涉的公安、检察、法院办案人员进行沟通、查阅涉案案卷,充分了解案情,对涉案的被害方的签订合同的标的数额、合同履行情况,交付情况汇款数额、被害人的营业范围经营情况、财产状况、商业信誉与唐健交易的动机等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调查,对其所涉的交易是否为刑事案件,甲方在案件中的定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进行法律研判。

目前该案刑事部分(唐健涉及犯罪部分)经过多次公安机关的补充侦察,现已经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该案将于6月3日起诉至人民法院。

该案的民事部分,已经有被唐健的诈骗对象滕欢、广西聚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标的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

 

第二大部分 诉讼方面

本年度联通公司共涉及 7个诉讼案件:

1、金蒲营业厅一员工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劳动仲裁院已经作出有利于联通公司的裁决。

2、胡延春、黄连英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宾阳县交通运输局人身损害赔偿案,该案已经一审判决,双方均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二审审理中。

3、刘洪涛诉中国铁通公司及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及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及南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南宁城市管理局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法律一审判决各通信运营商共同承担其损失共计约七千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现已经生效。

4、宾阳法院受理的邓琪诉谢世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现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宾阳法院驳回了对联通公司的起诉。

5、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诉广西泰尊投资有限公司一案,已经在南宁市西乡塘法院多次开庭,一审已经判决,现处于上诉期,联通公司胜诉。

6、南宁市西乡塘法院受理的滕欢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律师代为提出管辖异议,现正在审理中。

7、南宁市西乡塘法院受理的广西聚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也因本律师代为提出管辖异议,现正在审理中。

此致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徐伟律师

                                                  2015年5月28日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名律师网-打官司找广西南宁资深知名律师